论跨国公司环境法律责任与不方便法院原则——以博帕尔案为例
印度博帕尔一案,美国法院最终以不方便法院驳回了原告向美国联合碳化公司提起的索赔诉讼,这一案例说明: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存在增加了东道国处理跨国公司环境纠纷的法律不确定性。因此,我国应当吸取该案的教训,重视完善跨国公司环境法律责任制度,包括跨国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环境标准制度、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等。
跨国公司 环境责任 法律责任制度 索赔诉讼 环境纠纷 保险制度
姜明
长沙理工大学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982-986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