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跨境环境损害的损失分担制度
环境损害责任是国际责任制度的新领域,其理论基础和具体制度与传统的国家责任有较大的区别,是对传统国家责任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两种责任制度在不同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共同构成国际责任制度的内容。对于环境损害责任的承担主要表现为损失的分担,出于保障受害者利益和保护环境的目的,本文探析了如何构建跨境环境损害的损失分担制度。
跨境环境损害 国家责任 损失分担制度 环境保护
李晓静
兰州大学法学院,兰州 730020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1038-1041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