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的制度根源及环境管理的制度创新
环境管理起源于环境问题,环境问题产生的制度根源主要是“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市场失灵”表明了国家干预及国家环境管理权存在的必要性;而“政府失灵”显现了国家环境管理政策和环境管理体制的缺陷与不足。分析导致环境问题产生的制度根源,明确政府环境管理的目标、政府环境管理的制度选择并积极进行环境管理的制度创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下环境有效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环境管理 制度创新 可持续发展 政府管理
李亚红
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洛阳 471023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1042-1045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