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我国矿业权取得及流转中的相关实务问题研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资源的稀缺性,要求物权规则重视对物之利用。各国立法出现了从“所有为中心”向“利用为中心”转变的趋势,所有权有时会受到基于其设立的他物权的必要限制,以便于更好地实现和促进物之充分利用和流转。为此,本文主要针对我国矿业权一级、二级市场上矿业权的取得与流转方面存在的实务问题进行了具体而细致的理论探析。

矿业权 矿业市场 物权规则

刘光华 薛建伟

兰州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昆明

中文

1097-1104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