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属性

本文就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和法律属性的问题,从党和国家政策的角度和现行法律的角度分别进行了考察,并进一步联系可持续发展的产生与发展,对其能否作为环境法基本原则的问题进行了探究。

协调发展 可持续发展 环境法 基本原则 法律属性

刘翰聪

昆明理工大学

国内会议

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昆明

中文

1105-1109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