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监管失职罪因果关系探讨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随着环境保护事业的进一步深入,于1997年修改《刑法》时新增设的罪名。面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加强该罪的司法工作十分重要。因此,对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因果关系进行探讨,对认定该罪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环境监管 失职犯罪 环境保护 因果关系

刘南 郭文

昆明理工大学,昆明 650224

国内会议

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昆明

中文

1115-1117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