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法律的捍卫——从“环境”概念切入

“环境”概念是环境法的核心概念。从哲学的和日常的意义上研究“环境”概念是必须的。法律意义上的“环境”概念应当围绕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概念围绕人为中心,不会削弱对其它生物体环境的保护。从生态文明的角度考察环境概念,可以弥补以人为中心可能存在的缺陷。

生态文明 环境法律 环境保护 环境概念

娄海东

河海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昆明

中文

1124-1129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