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日益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型侵权诉讼,它侵犯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切身利益,更重要的是侵犯了社会的公众利益,而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又不能对这些侵犯社会公众利益的侵权行为给予相应的制裁,这就使得公共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本文从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制度研究入手,分别对目前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程序、赔偿方式等加以分析,旨在完善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环境责任 环境公益诉讼 侵权行为 公共利益 诉讼程序 赔偿方式
王宁 杨芳纳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1266-1269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