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及该制度在我国的完善

文章介绍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内容,分析了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中,承担责任的主体应该是生产者、政府、销售者、消费者。同时明确了生产者责任延伸适用于污染较为严重又能回收利用的一些产品及该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而结合我国的现有的关于生产者责任延伸的规定,指出不足,并为构建适合我国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提供建议。

生命周期 生产者责任 延伸制度 废品污染

张志灯

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国内会议

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昆明

中文

1461-1464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