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紫外反射照相拍摄鞋内底足迹
2007年10月26日,浙江省公安厅崔国华同志送来一只他在参加公安部组织的疑难案件会诊中提取的解放胶鞋(鞋帮已被剪去),(案情略),要求检验拍摄鞋内底足迹。本研究于2007年10月26日开始,根据送检要求,对送检检材在杭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物证拍摄实验室对检材进行光学检验和拍摄,总结如下:对该疑难检材的成功检验处理,主要得益于刑事技术人员扎实的基本功和攻坚克难能力,更显示了科技手段在检验疑难复杂检材中的巨大作用,进一步验证了“刑事科学技术是第一破案力”的科学论断,也给今后侦破案件及处理疑难检材以有益的启示。
紫外反射照相 鞋内底足迹 物证鉴定
汪旭峰 余伟民
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国内会议
苏州
中文
71-74
2008-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