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病残儿后再生育的优生措施思考
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是我国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为了全面落实人口政策、科学指导优生所进行的一项特定工作。通过病残儿童医学鉴定,不仅依法维护了育龄夫妇的再生育权,同时,也为育龄夫妇提供了再生育指导。作者从实践中体会到。要做好这项工作,应注意做好法律、科普知识宣传;建立再生育优生管理服务网络,明确职责;加强管理,是降低再发生风险的组织技术保证;搞好技术培训是做好再生育优生工作的关键等问题。
病残儿童 医学鉴定 再生育权 育龄夫妇 优生管理
李川海 马明福 李安奇 李杰 杨皓 付新云 李家菊 崔容
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出生缺陷与生殖健康市级重点实验室 400020
国内会议
银川
中文
405-406
2010-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