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住宅经济寿命研究
用年度收益法、劣化数值法和年均费用法分别探讨了住宅经济寿命计算原理。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中国城市住宅经济寿命和使用寿命基本一致,并呈现与年代相关的特点:60年代的住宅经济寿命为25.6年,70年代的为31.2年,80年代的为37.9年。2005年的住宅经济寿命达到56.3年,与预期使用寿命相差太大,建议通过提高住宅结构建造费用比例以增加住宅预期使用寿命。通过敏感性分析得出住宅经济寿命对维修费和初始购置费比较敏感,而对年运营增加费和利率不敏感。
城市住宅 经济寿命 使用寿命 建造费用比例 敏感性分析 劣化数值法
欧阳建涛 任宏
重庆大学 城市建设与房地产学院,重庆,400030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343-345
2009-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