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宣大地區衛所城市的職能與分佈特點
明代在地方上实行分权制,除布政使司统辖的府、州、县等管理民籍人口的行政区划之外,都司卫所由於同时具备军事战守与管理卫籍人口,组织屯田、微纳子粒等多重职能,被学术界认为是“准行政区划”,而非单纯的作战单位1。与此相应,拥有独立驻地城市的“实土”与“准寅土”卫所,其治所城市也要适应军事攻防与行政管理的双重定位.而并非普通军事堡垒。防御北方蒙古势力的南犯,是有明一代边防的重中之重。宣府(万全都司)、大同(山西行都司)二地同属桑乾河流域,担负着拱卫北京的重要职能,在明代是北边防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自洪武时期开始,就在宣大地区广设卫所。本文综合运用文献梳理与古地图、实地考察等研究手段,发现正由於都司卫所的双重职能,卫所城市的选址,除了由於组织屯田与管理军籍人口,所要求的周围宽敞平坦地带以外,还因为所担负的军事职能,导致宣大地区的都司卫所城市统一向阴山余脉南麓的冲积扇缘地带靠拢,形成一条沿边墙分布的“极边”城市带,与桑乾河以南的由州县城市组成的“次边”形成强烈对比。
明代 宣大地区 行政区划 行政管理 军事攻防
孫靖國
北京大學歷史學系
国内会议
“新材料、新方法、新视野:中国古代国家和社会变迁”研究生学术论坛
北京
中文
541-558
2009-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