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捕系文書考述
逮捕,是司法过程中相关执行人员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它往往是刑事审判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保障。汉代的捕系制度与我国当下司法中的逮捕制度不尽相同。本文利用相关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汉代的捕系文书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考查,包括逮捕诏书、诏狱书、中央和地方发布的各类通缉、逐捕文书等,并藉此认识汉代的捕系制度.在汉代,对於犯罪人员的逮捕,除高级官吏等特殊人员需要诏书或诏狱书等文书命令外,均不需要逮捕令;对於逃亡犯,上至皇帝,下至地方郡县均可发布文书进行通缉,有的通缉文书张贴于乡亭里所,让吏民尽知,广泛网罗搜捕,如名捕诏书,而有的通缉文书只令特定的执行缉捕任务的官吏知悉,以防止罪犯再次逃亡或隐匿。
汉代司法 捕系文书 捕系制度 文献资料法
劉慶
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
国内会议
“新材料、新方法、新视野:中国古代国家和社会变迁”研究生学术论坛
北京
中文
148-158
2009-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