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走馬樓簡中的成年待嫁女和未成年已嫁女

走马楼户籍简所反映的年龄分层及其称谓,基本上沿用汉制。15岁为“大”与“小”的分界,除了交纳口钱与算赋的区别,也是服役与否的界点。户籍简中多见成年女子稻为“小女”、未成年女子称为“大女”的名寅不符的状况,以往学者多解释为简文误释。笔者认为这或许是由於当时女子多在15岁左右出嫁,官方在户籍登记时,形成了“子(弟)小女”、“妻大女”的书写定式,而不再考虑实际年龄。这种现象一直存在,从孙吴开始,经西魏到唐代敦煌,值得思考.走马楼简中成年待嫁女和未成年已嫁女的大量存在,由於在籍人口中15岁以上的女性多於男性,这或许和孙吴卑湿的自然条件、频繁的战事和徭役导致青壮年男子死亡有关。

走马楼简 成年待嫁女 未成年已嫁女 汉制称谓 年龄分层 在籍人口

徐暢

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

国内会议

“新材料、新方法、新视野:中国古代国家和社会变迁”研究生学术论坛

北京

中文

172-183

2009-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