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O(设计、建设、运行)模式在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应用
DBO是Design-Build-Operate英文首写字母的缩写,其含义是设计-建造-运营,属于工程项目总承包的一种,是指承包方承担整个项目的设计、建造和运营。DBO模式是由业主对项目进行投资,由一个(或联合体)承包人在业主提供方案的范围内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并与业主签订项目的特许经营合同来运营该项目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我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排水、垃圾处理等项目由于多年收费机制的缺失,很难吸引到有经验的运营商。而DBO模式将投资主体(一般是政府)和建设运营主体分开,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所以容易吸引最有竞争力的投标人参加。因此对保障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的成功具有现实意义。
DBO模式 小城镇建设 污水处理厂 投资主体 运营机制
齐文杰 白晓虹 闫丽
天津市建委GEF项目办
国内会议
2008年GEF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项目国际研讨会
北京
中文
581-587
2009-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