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分析
学校是青少年(儿童)人群集聚地,为保障学校卫生安全,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全面了解学校对各项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的执行情况。根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联合部署开展《全国学校卫生专项督查工作》的精神要求。于2007年9月-11月由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组织领导并分别任督查组组长,分三个督查组对全省126所大学、中专、中小学(职业高中)、幼儿园,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综合监督执法检查。本文对59所学校卫生状况实地督查资料进行了分析。
学校卫生 卫生标准 卫生监督 安徽地区
姚定红 李婷婷 王敏
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安徽合肥 2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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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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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716
2008-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