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区域生态补偿的法理基础与制度构建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区域生态补偿蕴涵了公平、效益和俱乐部效应的法律理念,制度上能够保障生态建设地区的生存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在区域生态补偿制度中,应建立区域生态补偿主体、资金转移支付和协调好区域关系。

区域生态补偿 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 法律制度

马存利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太原 山西 030006

国内会议

第二届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与政策设计高级研讨会

乌鲁木齐

中文

1-4

2008-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