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基于农户调研数据的分析报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辽宁省深入开展,集体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以及收益权等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以集体统一经营山林为主的模式正被以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新体制所取代,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政发”2005”39号),辽宁省将在2007到2008年基本完成这项改革任务。本文主要对林改对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影响进行分析,从中指出林改后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集体林权制度 林业生态环境 数据分析 林权改革

翟印礼 王林琳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辽宁 沈阳 110161

国内会议

第二届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与政策设计高级研讨会

乌鲁木齐

中文

107-115

2008-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