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规则之治,还是原则之治?——我国目前法律体系弊病之探讨

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构成法的三要素,其中法律规则是法的主要部分,它“是指具体体现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并设置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具有微观指导性、较强的可操作性、较高的确定性等特点;“法律原则是指构成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的原则是法的纲领、关键之所系。一个法,有了原则就有了中心,全法就易于成为一个有内在联系的整体。法的原则,是法所要坚持的最基本的东西。”那么,法治究竟是规则之治,还是原则之治?或者二者兼而有之?我国目前所要解决的立法方面的主要问题是规则的问题还是原则的问题?我们现在更应当强调规则之治还是原则之治?

中国法律体系 法律原则 权利义务 行为准则

马岭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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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