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体系构建中几个值得反思的问题
关于中国的立法情况,从总体数量看,从1978年到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共制定了200行有效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650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7500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600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已经过去的四年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约94件,通过的有67件,包括社会广为关注的物权法、行政许可法、公司法等。
中国法律体系 立法模式 行政法规 地方法规
张志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20-224
2007-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