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在水环境污染治理中的职能分析——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例例研究

以太湖流域水污染为例,从理论上分析政府、企业与公民的社会关系与环境责任,着重于政府的职能分析来解释我国频繁暴发水危机的社会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一是作为污染合谋者,政府应走出职能误区,避免与企业形成利益合谋;二是作为治理者,中央政府要带动各级地方政府进行创新,提高管理绩效:三是作为宏观调控者,政府应成为联系社会各方力量治污的桥梁。
太湖流域水污染 水环境治理 政府职能 环境责任 管理绩效
蔡萌萌 王书明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山东 青岛 266100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718-725
2010-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