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江苏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践及规范

相对于较早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我国物权法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完善,但仍然显著落后于民间的实践。如何给这些自发的流转行为进行定性,进而通过规范和引导在保障农民的利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价值,是立法亟需解决的问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纳入法制规范,不能仅仅依靠制定物权法的部门法,也不是一个单纯的私法领域内的问题,需要建立一个公法和私法综合发生作用的法律框架。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流转 社会保障 农民利益 立法完善 物权法

任丹丽

东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

徐州

中文

78-83

2009-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