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安全生产法》的角度看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必要性

《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制化的进程,进而有力地推动了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开展,其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应当予以充分肯定.但是职业安全属于劳动行政与劳权保障事业,在立法上侧重于确立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权利,生产安全属于经济性行政和产权保护问题,在立法上侧重于确立企业的财产安全权利。因而职业安全问题不完金属于《安全生产法))的调整范围,职业安全不可能被生产安全所涵盖或替代,职业安全卫生立法存在一定的必要性,我们不能放弃对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追求。

《安全生产法》 职业安全 立法完善 劳动行政

陈诚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

国内会议

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

徐州

中文

164-166

2009-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