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与CSR协调推进机制研究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职业安全卫生的重要保障机制,但并不是唯一实现途径,社会自我约束机制对职业安全卫生也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2002年以来,我国形成了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系,强化了对职业安全卫生的监督和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进来频发的职业安全事故,暴露出了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使得法律机制在推进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的作用大打折扣。因此,本文从当前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的现状出发,分析了当前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以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角度为切入点,探讨了社会自我约束机制在推动职业安全卫生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试图建立法律和企业自我约束的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国内职业安全卫生保障机制。

职业安全卫生 法律机制 社会责任 协调机制

韩洪深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

国内会议

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

徐州

中文

190-196

2009-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