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行为的正当性分析

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中国的房地产业从极度繁荣陷入了停滞的寒冬,各界关于政府在该领域是否应该行使和如何行使宏观调控权的讨论一直都未有停歇,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各种举措,从先前的抑制房价到近来的救市措施更是层出不穷。在市场经济和我国现行政策、法律体制条件下,政府在某种意义上欠缺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的正当合理性,即使市场出现失灵使行政干预经济成为必要,也应当遵循法定正当程序展开。

房地产市场 宏观调控 正当性分析 政府行为

王雅敏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国内会议

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

徐州

中文

413-416

2009-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