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加大投入力度 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非常重视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支持,2003年,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开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试点。财政支持的对象是,农民自己兴办、自己管理、自己直接受益的专业合作组织。通过财政支持加强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能力建设,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民大幅度增收,推动了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与推广,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架起了政府与农民沟通的桥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国家财政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支持方式,突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能力建设,促进建立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 组织发展 财政支持 农业产业化发展 利益联结机制
褚利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农业司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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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7
2006-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