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环境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本文对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环境污染防治对策进行了阐述。2009年5月召开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第四次缔约方大会(COP4)通过决议,将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PFOS)、以及全氟辛烷磺酰氟(PFOSF)增列入公约附件B。根据公约要求,在该修正案对缔约方生效后,各约方将按附件B的有关规定限制PFOS的生产和使用。

环境污染 有机污染物 全氟辛烷磺酸 污染控制 防治措施

杨小玲 韩文亚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北京 100035

国内会议

中国不同经济区域环境污染特征的比较分析与研究学术研讨会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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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338

2009-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