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股份合作制与农民权益保障
土地股份合作制对于农民权益保障是把双刃剑。不规范的土地股份合作制对农民的财产权、平等权、自由权、生存权、劳动权等权利构成侵害。法律滞后、认识不到位、土地股份制改革价值取向偏颇、基层治理不科学等因素是土地股份制改革侵害农民的主要原因。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必须完善相关立法,把保护农民权益放在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第一位价值,要充分认识土地股份制的复杂性和有限性,尊重农民的自愿,发挥地方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完善基层治理。
股份合作制 农民权益 农村土地 股份制改革
侯作前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92-101
2007-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