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乡老复员军人优抚政策的思考——以重庆老复员军人为例
从老复员军人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实施分析,我国对老复员军人的社会保障还存在严重缺陷,这一特殊群体普遍存在着物质生活无着落,医疗无保障,精神生活无寄托的困境;这一现状反映出社会保障存在着制度规定不全,法律位阶不高,执行不力等缺陷。应借鉴国外经验,采取积极的法律规制措施,由全国人大制定《优待抚恤法》,国务院制定实施《优待抚恤法》的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设立“优抚保障基金”,对其进行予以明确的制度保障,以保障其合法权益,鼓舞士气,稳定军心,争取民心。
复员军人 社会保障 优抚保障基金 优抚政策
陈亚东
重庆科技学院 武汉大学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277-285
2007-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