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与法制

本文首先从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加速推进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等几个方面,论述了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在分析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立法对策建议,包括出台配套制度,规定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权限和程序;在有关配套制度中规定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限和程序,以及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具体补偿主体和标准;通过巨灾保险立法工作,设立巨灾保险基金,构建商业再保险和国家再保险相结合的、多层级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
应急管理 立法对策 应急管理体制 应急保障体系 巨灾保险 商业再保险
马志毅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7
2010-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