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缴纳方式的探讨
目前,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授权后,缴纳年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繁琐、容易出错、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太多等等。建议:专利局在发出授权通知的时候,一律规定缴纳下一年的年费(授权的当年年费不必缴纳)。专利局在发出的授权通知中,还要求专利权人必须一并缴纳授权后三年的年费,或者给出这样的选项;尤其对于在申请专利时已经办理了费用减缓请求的,必须一次缴纳授权后三年年费。上述措施可以完善和改革专利年费缴纳方式,使专利权人、代理机构、专利局都可以从中获益,减少不必要的工作,提高效率。
专利年费缴纳 授权通知 外观设计 专利授权 专利代理人
于文顺
唐山顺诚专利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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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555
2010-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