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新中国的立法发展与经验教训

回顾新中国立法发展的六十年历程,可以看到,它走过的是一条“山重水复”到“柳暗花明”的曲折道路。其间忽兴忽废,大起大落,在1978年改革开放后终于迎来蓬勃发展的新阶段。1949年10月1日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为标志,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可以将广大人民利益作为依归的新型立法。这种新型立法在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巩固新政权,建设新社会,保障人民权益等方面,特别是在后来保障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从总体上看,新中国立法发展的道路可以划分为社会主义立法初创阶段、停滞阶段和高速发展阶段等三个理念和层次不同的阶段。三个阶段的立法发展为我国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了的经验和留下了的教训。

立法发展 人民权益 法律体系 司法建设

陈根发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新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发展60年理论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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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30

2009-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