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
新中国建国60年来,法学教育从引进初创到挫折停滞,从恢复重建到持续改革和繁荣发展,已经形成了具有较大规模、结构相对合理、教育质量逐步提高的法学教育制度,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已经初步形成.同时也面临挑战.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定位予以重新思考,调整和完善中国法学教育的教育模式、教育机构、教育层次、教育方式和教育质量等.未来中国法治的特征是从立法为中心向司法为中心转变,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必将呈现出这一特点,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将逐步成熟完善。
法学教育 教育模式 教育质量 法治建设
冀祥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88-203
2009-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