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董必武的人民政权观与人民法制观
在举国欢庆新中国六十华诞之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举办“新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发展60年理论研讨会”,有着特殊意义。谈到新中国法制建设与法学发展,自然会联想到新中国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先驱与主要奠基人、当代法学家董必武。 董必武从他投身辛亥革命到他逝世,历经六十多年,始终以“明知火坑而故蹈之”’的大无畏精神,与清朝、袁世凯、北洋军阀、蒋介石封建独裁政治,为创建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共和国进行过不懈的斗争,并为创建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新中国政权制度和人民法制作出过卓越贡献。他以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法律观为武器,深入分析了人民政权、人民法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全面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党如何善于领导政权、党政分开等政治制度,经典地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办事”的治国策论,对于我们党今天提高执政能力、进一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司法改革,实施依法治国,仍有重要借鉴作用。人民政权建设与人民法制建设,同属于政治体制范畴,二者密不可分,为叙述方便,姑且分开予以简述。
董必武 人民政权观 人民法制观 法治建设 法学发展 司法改革
杨瑞广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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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216
2009-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