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之辨析
众所周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乃是中国宪法的根本原则,与戴雪所阐释的英国宪法原则之“议会至上”与“法律主治”可以类比。英国宪法与中国宪法还有一个类似之处就是惯例的重要作用,对此,强世功先生也作了阐述。精确阐释中国宪法的这一根本原则,有助于我们准确深入地理解它,增加对我国宪法原则正当性的认同,从而有助于宪法的良好运转,这需要对于一些基本的问题进行仔细辨析。我们当追求论证的宽度与深度,因为说服的对象包括中国自由派人士和外国人士在内,并且我们唯有深入理解宪法之机理,方能更好地贯彻宪法。本文简要辨析了“正义与逻辑”、“政体与人民”、“党建与民主”、“政治与行政”、“政制与法制”、“自豪与明智”这些问题,期于对理解我国的宪法原则提供帮助。
依法治国 法治建设 宪法原则
刘海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36-243
2009-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