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跨国流动人员管理制度的国籍和居留相结合原则

国籍和居留相结合原则是跨国流动人员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是指一国根据居民的国籍和居留情况确认其身份和权利义务的范围。该原则是针对跨国流动人员新情况,对一国认定其居民身份和权利义务的国籍原则和对公民行使外交保护权的真实国籍原则的发展。澳大利亚跨国流动人员福利金制度、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制度是国籍和居留相结合原则在实践中成功运用的典型代表。中国跨国流动人员管理制度以国籍原则为认定本国人和外国人的身份和权利义务的原则,不考虑个人在不同国家的居留情况,在现实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建立以国籍和居留相结合为指导原则的动态跨国流动人员管理制度,能够解决静态跨国流动人员管理制度产生的问题,有利于尊重和保障跨国流动人员的权利,维护国家利益,促进中国与世界的融合。

国籍居留 跨国流动人员 管理制度 国际人权

刘国福

汕头大学法学院,广东汕头 515063

国内会议

国际移民法的新发展和中国移民法的建设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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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8

2009-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