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护理教学中护患纠纷的防范
随着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新型医患关系—医患互动关系的建立,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经济意识不断加强,广大医护人员面临巨大压力,新形势下潜在许多的护理纠纷隐患。实习护生业务技术生疏、缺乏临床经验、心理素质不成熟,但必须在临床真实场景中实习,才能达到教学目的,本文对实习带教时发生的护理纠纷产生原因和防范对策进行总结,提出应重视带教老师的选拔、培养与管理,加强实习护生的法律知识教育,强化知识技能培训。规范护理记录的书写,把握沟通交流技巧。
临床护理教学 护患纠纷 医患关系
刘小杰 田甜 张爽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手术室 130033
国内会议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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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642
2009-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