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辩护的正义事业
律师的辩护事业是为为了所有的人事业,即为人的事业,为人辩护的事业在性质上就是正义的事业。此外,律师自己也是人的组成部分,这种为人辩护的事业也是为律师自己辩护的事业。 本文对为人辩护的事业、公益诉讼与制度正义进行介绍,指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目标任务就是构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从改革开放出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和人权入宪,在近三十年时间内,民主、法治、人权等确实构成了现实社会和政治实践的一个不断需要提及的因素,但首次把它们作为未来14年全党全国人民奋斗的首要目标任务尚属首次,这也意味着一个崭新时代的开始。
案件审判 法庭辩护 辩护律师 司法制度
贺海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国内会议
第二届法律职业高层论坛暨构建和谐社会与法律服务体制改革研讨会
北京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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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