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由我国律师刑事辩护风险引发的思考
在我国,律师刑事辩护风险是目前困扰律师界的一个突出问题。律师们“谈刑色变”,刑事诉讼中出现律师刑事辩护萎缩的局面,其严重程度己经影响到辩护制度的存亡。对此,学界和律师界早有关注,并提出了颇多见仁见智的观点。这些观点对律师刑事辩护风险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笔者认为,其仍然有进一步思考的余地。 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参考现代法治发达国家的相关立法规定,认为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所面临的危险既然是由于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所引发的,因而,应当从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分析入手,才能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对策。现就现代法治发达国家关于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法律规定与评析进行介绍,并对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调整与论证进行了阐述。
刑事诉讼 法庭辩护 律师制度 调查取证权
彭海青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第二届法律职业高层论坛暨构建和谐社会与法律服务体制改革研讨会
北京
中文
50-59
2007-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