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公正审判权视野下的辩护权

在国际人权公约体系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迄今为止最集中、最全面地规定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联合国文件。我国政府己于1998年10月签署了该公约,表明对公约内容的认同的意向,因而,批准只是个时间问题。公正审判权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关于刑事司法的最重要的内容,而其中辩护权又是公正审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辩护权的规定,体现了国际刑事司法这方面最低限度的要求。 本文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公正审判权中的辩护权内容为参考,审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并提出完善建议:赋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辩护律师的权利;改革辩护律师的会见权;赋予辩护律师证据调查权。

刑事诉讼 案件侦查 辩护律师 证据调查权

朱立恒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第二届法律职业高层论坛暨构建和谐社会与法律服务体制改革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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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2

2007-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