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澳门惩治清洗黑钱犯罪制度研究

《有组织犯罪法》(旧法)有关清洗黑钱的法律条文适用上,或当局在侦查或搜证的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或困难,直接影响惩治清洗黑钱犯罪方面的成效。使人担心澳门地区对打击清洗黑钱方面的法例是否完善或足够。随着《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新法)的出台,对其进行比较研究有实际意义。至于海峡两岸和港澳地区,在达成刑事司法互助协议前,可先行通过各地警方建立紧密的警务合作机制,尤其是通过情报交流或互享,以情报主导刑侦工作,对及时有效打击跨区跨境犯罪大有裨益。

澳门 清洗黑钱罪 法律制度 比较分析

廖志聪

澳门司法警察局

国内会议

2006年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警学研讨会

上海

中文

252-259

2006-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