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法治化论纲
“先行法治化”是指中国东部地区在其经济与社会“先发”的基础上,在国家法制统一原则下,率先推进区域法治化。“先行法治化”所试图解决的法治转型路径的问题,其实质,是初始动力和初始路径,而非最终成果。本文论述了先行法治化与法制统一原则、经济先发与法治先行、先行法治化的推动力与区域法律生态学以及以浙江为例看法治先行的具体实践。
先行法治化 法制统一原则 区域法律生态学 法治先行
孙笑侠 钟瑞庆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339-347
2009-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