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隐私权内容之构建
网络时代,信息的不当收集和利用催生了“网络隐私权”概念。构建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首先需要明确网络隐私权的具体权利内容。与传统隐私权相比,网络隐私权不再只是表现为一项消极防御性的权利,而是具有了更多的积极内涵。作为一项复合型权利,网络隐私权应当包括同意权、知悉权、安全权、更正权和删除权这五项权利内容。
网络隐私权 个人信息保护 立法保护
蓝蓝
天津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
国内会议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09年年会暨全国科技法制建设与产学研合作创新论坛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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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4
2009-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