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校专利制度对学生的适用性
在高校科技研发中,学生具有重要的地位。但对其创造或参与创造的科技成果,权利归属于谁,在实践中却存在颇多争议。那么能否适用原本仅适用于高校教职工的专利政策来解决学生科技成果权利归属问题?针对这一点,本文首先对科技研发中学生和高校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并指出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学生应被视为学校的准雇员,因此,可以适用高校专利制度。其次,对将高校专利制度适用于学生时可能带来的特殊问题,本文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并运用探讨后得到的结果对“挑战杯”竞赛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高等院校 专利制度 科技成果 专利政策 学生成果权
余慧华
天津大学文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09年年会暨全国科技法制建设与产学研合作创新论坛
天津
中文
436-441
2009-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