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外伤性第四脑室出血法医学鉴定一例

脑室系统包括左右侧脑室、第三脑室、第四脑室。脑室出血多系自身疾病引起,病因主要有:高血压、动静脉畸形(AVM)、动脉瘤、凝血系统病变、颈内动脉阻塞(包括烟雾病)、动脉炎、脉络丛囊肿等,其中高血压为最常见病因。外伤性脑室出血鲜有报道,笔者在法医检验鉴定实践中曾遇到一例,并认为医院作出的外伤性第四脑室出血的诊断是正确的,不影响定性,故依据《人休轻伤鉴定标准》之第二、五十二条的规定,评定为轻伤。

外伤性脑室出血 检验实践 法医鉴定 鉴别诊断

王凤珍 王英杰

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 300384 天津市公安河西分局物证鉴定所 300222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二届法医临床学学术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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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