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检察法医参与被监管人员死亡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和职能

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发生的被监管人员死亡案件,无论是正常死亡或是非正常死亡,死者亲属均会以被监管人员被打或虐待致死等为借口,对死亡原因提出疑义,并以此纠缠监管机关,或其上级部门,或是当地的政府部门,有时死者亲属还煽动当地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轰闹监管机关,给当地社会的治案稳定带来了重大影响、检察机关法医如能及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遵照有关程序规定,及时、客观、科学、公正地解决死亡原因鉴定问题,对该类案件的定性和处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检察法医参与被监管人员死亡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并就其职能进行阐述。

检察法医 被监管人员 死亡案件 参与职能 法律依据

孙道明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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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二届法医临床学学术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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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5

200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