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鉴定争议”的原因与对策
近年来,因“鉴定争议”导致案件不能按时审结的问题比较突出。相同的案件,经过数次鉴定,结论矛盾,当事人不知所以,法官无法断案,官司旷日持久。因“鉴定争议”诉讼过程延长,诉讼成本增加,司法鉴定的权威性和司法审判的效率大打折扣,影响了法院判决的公信力。本文结合现存的司法鉴定模式、不健全的法律法规、鉴定次数不明确等内容,分析了产生“鉴定争议”的原因,并根据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
鉴定争议 诉讼过程 司法鉴定 法律法规
李大钧 韩振才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154002
国内会议
西宁
中文
130-134
200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