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医学检验鉴定文书看法医鉴定存在的一些问题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出台并施行后,笔者通过近些年的法医学文证审查工作实践,发现无论是社会鉴定机构出具的、还是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医学检验鉴定文书,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存在一些问题,让办案人、当事人看后心存疑虑,致使办案人有时不知如何使用鉴定结论,当事人涉鉴上访上诉,最终为案件的办理带来困难。
法医学 检验鉴定文书 文证审查 技术支持
张阿众 李沛广 王斌 袁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天津 300073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 天津 300380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天津 300400 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检察院 天津 300450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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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41
200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