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视司法鉴定改革中的各种不利因素
法医对活体损伤的司法鉴定,是鉴定工作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罪与非罪的重要依据。尤其是确定损伤性质、致伤原因以及致伤工具的推断等问题上都起着关键性作用。但是,目前的状况是处于侦查和鉴定脱节,使得有些案件难以解决。本文分析了司法鉴定改革中存在的自治自鉴、鉴定人的素质和水平等不利因素,以适应当前的公平、公正执法,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司法鉴定 体制改革 活体损伤 公正执法
杜连义
唐山市玉田县公安局 河北 玉田 064100
国内会议
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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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61
200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